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拟采购影像中心、超声科室、放疗中心部分医疗设备维保服务。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服务方案。欢迎具备相应维保服务能力的医疗设备维保服务商积极参与并提交相关材料。
一、供应商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征集活动。
2、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医疗设备维保服务)的供应商。
二、服务需求:
1、设备清单:详见附件《设备清单》。
2、服务范围:设备清单中所有设备提供全保服务,服务详情见设备清单,服务期3年。
3、服务能力要求:具有履行该项目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4、业绩要求:至少提供一份县级或三级公立医院类似业绩合同(协议可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电子资料要求:
1.服务方案及价格(加盖公章);
2.资质(营业执照、二类备案证明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使用类)加盖公章);
3.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递方式
★按照“电子资料要求”提交材料。以上材料整理汇总形成word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1191177927@qq.com。
五、信息公布时间及接收电子材料时间
信息公布及接收材料时间:2025.7.24-2025.7.31
联系电话:0556-7184621
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