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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告知书
来源: | 作者:院编 | 发布时间: 2013-08-26 | 102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实施该项目有哪些意义?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是妇幼卫生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为保护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妇女儿童的关怀和爱护,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体现了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对减少农村孕产妇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该项目从什么时间起实施。

该项目从200911零时起正式实施。

三、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本县农业户籍的产妇、本省外县农业户籍嫁入本县的产妇、外省农业户籍嫁入本县的产妇和外省非农户籍嫁入本县男方户籍为农业户籍的产妇四类农村孕产妇在具有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实施补助,标准为每名孕产妇300元。

四、在家分娩和私人诊所分娩能得到项目补助吗?

不能,因为实施该项目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住院分娩率,杜绝家庭接生和非法行医,保障母婴安全,所以只有在具有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才能得到补助。

五、望江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流程是怎样的?

1)农村孕产妇在住院分娩补助对象凭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结算单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和产妇身份证复印件在分娩医疗机构出院结账时直接兑付。

2)未参新农合和无法兑付新农合的分娩补助对象可凭出院发票第一联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在分娩医疗机构出院结账时直接兑付。

3)县域外医疗机构分娩的补助对象可凭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结算单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和产妇身份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辖区乡镇卫生院直接兑付,或出院发票第一联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辖区乡镇卫生院直接兑付。